【告家长书】2018年度园区学生(少儿)居民医保办理
【告家长书】2018年度园区学生(少儿)居民医保办理
告家长书
根据园区劳动社保局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要求,2018年度园区学生(少儿)居民医保申报缴费工作已启动。
园区居民医保是由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相结合的一项政府惠民政策,符合条件的学生(少儿)均应当参保。为了使您能够了解居民医保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参保对象:
在园区托儿所、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专、特殊学校、技校与职校(不含大专段)就读的学生、儿童,均应参加园区居民医保。
积分入医:
根据苏州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府规字[2015]6号)及园区相关规定,园区范围内经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托幼机构、小学、初中就读的外地户籍学生,未参加过园区(或市区)居民医疗保险(即学生医保)的,必须先申请参加流动人口子女积分入医后方可参加园区居民医保。
详见之前发放的《流动人口子女积分入医(园区居民医保)告知书》。
已列入积分入医核定名单的申请人,请于即日起至10月31日(节假日除外)持本人有效证件至所在镇(街道)的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领取《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子女入医核定表》,于规定时间内为子女办理居民医保参保手续。逾期未通过所在学校或托幼机构办理参保手续的,年度入医资格失效。详见积分查询网址:http://www.jfgl.suzhou.gov.cn/
申报缴费:
2018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170元。
另按园区管委会《关于园区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实施意见(试行)》的规定,年度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的保费同步收缴,缴费标准为每人23元。
请各位家长填写《园区学生(少儿)参加医疗保险参保回执》,积分入医人员另附领取的《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子女入医核定表》,于2017年11月10日前交至所在学校或托幼机构,并按照所在学校或托幼机构要求为您的子女缴纳保费。
就医凭证:
根据苏州市统一要求,中心将对2018年度首次在园区参保、且未在苏州市区(含姑苏区、高新区、吴中区、相城区、园区)申领过“苏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的参保人员,由所在学校或托幼机构统一采集照片,并批量发送市区申请制发社保卡。
- 提交冲印照片要求:
采集本人近期2寸正面白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 提交电子照片要求:
文件为jpg格式,图像文件容量在10~40K之间,图像长宽规格为:441象素(高)X358象素(宽),分辨率350dpi,24位真彩色,照片文件以参保人员的证件号码命名。
提交照片以电子档为最佳,为确保首批加急卡能够按期制发,只对提交电子照片人员进行加急制卡。
为了确保今后社保待遇享受状况、最新政策动态、服务咨询等信息及时准确送达,中心还将通过学校采集学生(少儿)本人或监护人的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见回执)
免缴对象:
对持有本市民政部门核发的《最低生活保障证》、《低保边缘重病困难救助证》、《三无对象救助证》、《五保供养证》、《优抚对象医疗优待证》的参保学生,父母无工作单位且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参保学生,以及家长持有总工会核发的《特困职工救助证》的参保学生,免缴居民医疗保险费,由财政予以补助,但23元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保费仍需缴纳。
符合免缴条件的学生(少儿),请家长提供相应免缴证明材料复印件与《参保回执》一同交至所在学校或托幼机构办理免缴登记。
医疗待遇:
参保学生(少儿)持社会保障·市民卡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医疗费用实行刷卡结算。
凡在规定时间内办妥居民医保及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申报缴费手续的学生(少儿),可享受2018年度(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居民医保待遇(包括门诊补助、门诊特定项目及大病住院医疗保险待遇),并可以通过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对大额自负及自费医疗费用进行再次赔付。
园区参保学生(少儿)可在苏州市区(含园区、姑苏区、高新区、吴中区及相城区)所有定点医疗机构持卡就医,具体时间及机构名单敬请关注园区公积金网站(www.sipspf.org.cn)。
2011年园区居民医保实施以来,受到广大参保学生(少儿)家庭普遍欢迎。但也有部分家长对参加居民医保的重要性意识不足,存在侥幸心理,未按规定参保,造成发生的医疗费用无法享受医保待遇。为了保障学生(少儿)的居民医保权益,特此提醒广大家长务必及时为您的子女办理参保手续,做到应保尽保。
如果您想进一步了解园区居民医保的政策规定及办理流程,可登陆园区公积金网站(www.sipspf.org.cn)或拨打咨询电话:62888222。
园区社会保险基金(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一七年十月